勞動部擬對《就業服務法》進行大修,範圍包含15條條文,包含不得留置外勞護照,聘用非法外勞一案一罰改一人一罰等,若是雇主曾性侵害、人口販運或重傷害外籍勞工者,在起訴或緩起訴2年內、遭判刑5年內不得聘用外勞;累犯者將終身禁止聘用外勞。
其中針對聘用非法外勞的部分,擬從1案1罰15到75萬元,改為依聘用人數一人一罰,假設聘僱10名非法外勞,最高可罰750萬元,無上限。草案預告終止日:106.10.29,之後將法規會審議等法制程序,並儘速送行政院審查。
資料來源:2017/09/01自由時報官網新聞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