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勞基法新法生效,勞動部將啟動一例一休後首度全面勞動檢查,優先實施勞動檢查對象為:
(1)影響層面廣泛或涉及公共安全之業別(包括航空及交通運輸業、醫療院所、儲配運輸物流與汽車貨運業、工讀生、物業管理事業機構、漁船勞工、私立幼兒園、指定適用鬆綁七休一等彈性放寬行業、保全服務業、部分工時勞工、金融保險業、國道客運駕駛員、電子零組件製造業、養護機構、派遣業等15項);
(2) 勞工具體申訴案件;
(3) 採用例假、加班時數及輪班間隔彈性放寬之行(職)業並經備查者(如國公營事業、水電燃氣業、石油煉製業、旅行業等);
(4) 具高工時或過往高違規行業。
對於檢查發現有違法情形的事業單位,除將處以2萬元至100萬元罰鍰及上網公布外,也都會落實複查機制,督促事業單位確實改善。
資料來源:2018/03/01外勞通訊社新聞稿,2018/02/22 經濟日報電子新聞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