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頁面上的內容需要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取得 Adobe Flash Player

這個頁面上的內容需要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取得 Adobe Flash Player

 

有關防疫期間製造業移工轉出人數不計入雇主聘僱外國人總人數之核釋令

為因應新冠肺炎疫情,勞動部近日函釋新增在109年3月27日至6月17日期間,外國人因《就業服務法》第59條規定轉換雇主,屬於不可歸責於雇主事由,未來核算製造業雇主配額時,轉出名額將不會被管控。

勞動部將於109年5月1日公告函釋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8款至第11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第14條之7第1項第4款但書所稱「轉換雇主之事由不可歸責於雇主」,新增「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自109年3月27日至109年6月17日,外國人因就業服務法第59條規定轉換雇主」。

109.4.29核釋藍領標準14-7一項4款但書規定

資料來源:109/04/30外勞通訊社新聞稿、109/05/01勞動力發展署官網新聞稿


冠亞人力仲介有限公司
地址:510 彰化縣員林鎮大同路1段285巷61號
電話:(04)836-8499 傳真:(04)836-8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