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積極推動「移工留才久用方案」,協助雇主留用資深外籍家庭看護工

為留用外國中階技術人力,我國已自今(111)年4月30日起推動「移工留才久用方案」相關措施,勞動部鼓勵國內雇主可依規定將目前所聘僱的優秀資深移工及取得我國大專校院畢業副學士以上學位的僑外學生,申請轉任或聘僱為中階技術人力,除可適時填補企業雇主所需長期穩定的中階技術勞動力,同時讓目前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照護之被看護者,也能獲得長期穩定且專業的照護。

勞動部於今年4月30日推動「移工留才久用方案」,方案實施迄今約半年多,已有多位外籍家庭看護工的雇主申請,並獲核准將原聘僱的資深外籍家庭看護工轉聘為中階技術家庭看護工,例如之前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的雇主陳先生表示,他所聘僱的外籍家庭看護工相當優秀,將家中的被看護者照顧得無微不至,而且與全家人都相處融洽,原本受限於移工在臺工作年限14年限制,時間一到就須返國,無法繼續受聘僱在臺工作,因為近期政府推動的移工留才久用方案,聘僱資深外籍家庭看護工滿3年且薪資達新台幣2萬4千元者,雇主可用自評外國人口語表達能力符合溝通要求方式,將所聘僱的優秀資深外籍家庭看護工申請轉任為中階技術家庭看護工,繼續照顧家中的被看護者,解決了他需要再尋求下一位合適外籍家庭看護工的困擾。

此外,陳先生所聘僱的外籍家庭看護工也非常高興的表示,在轉任為中階技術家庭看護工後,直接感受到薪資待遇明顯提升,而且之後會有長期穩定的工作與收入,使她不必擔心工作年限一到就必須返國,很高興能有繼續待在臺灣工作的機會,因此非常感謝雇主願意配合移工留才久用方案,提供長期穩定的工作機會。

勞動部表示,目前已有相當多在臺工作的優秀資深移工,且具有一定程度的語言溝通能力及技術水準,長久以來深受我國雇主肯定;因此,我國政府推動「移工留才久用方案」,希望雇主可透過該方案留用優秀且技術成熟的資深移工,以及在臺取得副學位以上的僑外學生轉任中階技術人力,轉任中階技術人力後,不再受在臺工作年限限制,未來可銜接我國移民政策,也可以適時補充製造業等特定產業及社福照顧需求的勞動力缺口,進而改善我國人口結構。

勞動部期許更多雇主更加瞭解政府所推動留用中階技術人力相關政策,可以為需要長期照護的家庭提供穩固優質的勞動力,創造雇主與移工雙贏的局面。民眾想瞭解更多申請資訊,可上「留用外國中階技術工作人力計畫資訊專頁」(https://fw.wda.gov.tw/wda-employer/home/mid-foreign-labor)查詢。

資料來源:111/11/29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官網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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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雇主聘僱移工指引:
移工工作、生活及外出管理注意事項」

為配合指揮中心近期防疫措施調整,修正本部「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雇主聘僱移工指引:移工工作、生活及外出管理注意事項」,修正重點如下:

一、刪除公共場所應測量體溫及用餐隔板規範:取消移工出入工作場所、住宿地點之用餐區域、上下交通/通勤車前量測體溫,及消取用餐區域桌上設置隔板。

二、修正移工居住場所規範:刪除移工不得至非公共區域之樓層或區域活動規範。

三、無需紀錄移工外出資訊:刪除雇主應記錄移工外出有關旅遊史、 接觸史及是否群聚等資訊規定;另刪除雇主減少移工外出需求之建議事項。

四、確診移工原則就地隔離居家照護:移工經快篩陽性或經醫師評估屬於輕症確診COVID-19個案,改以就地隔離居家照護為原則,應遵循指揮中心相關居家照護規定及應遵守注意事項。

五、移工屬密切接觸者改為0+7:配合111年11月7日起,密切接觸者原應居家隔離,改以0+7自主防疫。修正規範移工為密切接觸者,依指揮中心最新自主防疫指引規範,辦理自主防疫。

六、雇主調派移工前檢測放寬為2日快篩:鬆綁疫情期間移工調派及工作延伸應有3日內快篩陰性結果之規定,放寬為移工有2日內快篩陰性結果, 雇主可依調派規定或依工作延伸規定變更移工工作場所。

七、取消移工宿舍第一線工作人員應接種3劑疫苗規範。

111.11.14雇主指引(點我下載)

資料來源:111/11/14 勞動力發展署官網>>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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